还不知道什么是新型研发机构?一文带你了解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2-06 05:20   

  近年来,广州围绕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战略和任务需求,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布局,推动建设了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累计拥有新型研发机构近80家,连续7年数量稳居全省第一。

  新型科研机构是随着我国科技进步、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结构转型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是致力于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一种新型研发组织,现已成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技术供给能力作为其“生命线”,堪称新型研发机构的立足之本、生存之基。

  业内曾用“四不像”形容新型研发机构有别于传统科研院所的单位:不完全像大学、不完全像科研院所、不完全像企业、不完全像事业单位。

  相比传统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新”也体现在在体制机制上: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

  这样的特质决定了新型研发机构在成立之初,便树立了面向市场、服务产业的创新目标,围绕实际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逐渐成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首先,新型研发机构在我国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不明确,且部分省份在研发条件、业务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申报条件设置偏低或模糊,缺乏全国统一的监测管理平台,地区之间缺乏信息共享,造成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质量参差不齐,临近区域出现重复建设、功能重合、新兴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由于缺乏与地方企业、行业的深度融合,成果转化过程中支撑条件不足,造成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因市场需求不足而难以有效转化,在创新过程中也没有得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创新资源反哺。

  一方面,单个机构的研发人员规模有限,尤其是战略性科学家紧缺;另一方面人才引培、激励等方面制度障碍依然存在,用人和薪酬制度上仍受到传统事业单位制度约束,人才活力释放不够。

  机构内部协商机制和决策地位执行不到位,影响成果转化、研发服务等核心业务,造成机构收益不足;其次是运行机制市场化程度不够,可持续盈利模式多不明确,不少中小规模的新型研发机构长期依赖财政经费投入,总体上没有探索出有效的市场化持续盈利模式,制约可持续发展。

  明确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创新体系中的定位,落实好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人才引进、建设用地等方面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的政策;其次要收窄申报与认定条件,适当提高建设门槛,避免申报与认定条件宽泛、低水平;最后要加强统筹协调,可探索出台全国统一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围绕产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建立“全链条式孵化”机制,加快成果熟化进程,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化研发基金、孵化基金,针对性地对成果产业化环节进行投入,促进成果“熟化”。

  要大力引进和培育战略性科学家,发挥央地重大人才工程的叠加效应,重点引育国内外帅才型科学家。同时创新引培模式,深度实施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绩效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引人用人机制,实行全职聘用与灵活聘用相结合。

  一是将运营模式企业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人才团队+地方国资+社会资本”等多元化出资模式;二是激励机制市场化,探索实施研发风险与经济利益“双挂钩”的激励机制,形成持续有效的长期激励;三是坚持研发面向产业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承接“揭榜挂帅”项目,引入职业经理人和选聘专业化运营团队,着力提高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要建立动态监测系统,搭建起覆盖技术、人才、成果、产品、市场的情报源体系;二要建立面向市场的评估机制,重点突出“研发能力、人才团队、中试平台、孵化产出、创投基金”等指标;三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竞争性拨款和绩效奖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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