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正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2-28 12:10   

  灶内炉火正旺,锅中香味四溢。我们在享受最美人间烟火气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安全。昨天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烟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详细规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资质、充装要求、检验要求、配送站点的设置,对运输安全的要求、配送车辆的要求、单位用户使用要求、应急处置、规模化经营、投诉举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拧紧燃气“安全阀”,守护万家烟火气。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管道燃气的重要补充,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在营企业100家,登记气瓶80万余支,经营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安全基础薄弱,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甚至存在违法倒瓶、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等问题。

  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气瓶涉及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检验等环节,安全管理职责涉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行政审批等多个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通过地方立法补齐短板,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产业集约化、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由如林介绍,我市成立专项督导组,会同行业专家赴各区市实地检查指导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紧抓不放直至整改。组织全市商务系统、行业协会、餐饮企业负责人参加燃气安全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推动餐饮协会把用气安全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向餐饮企业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督促餐饮企业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确保遇到情况处置及时。

  根据《办法》,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办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出了开展安全应急指导的要求,对配送服务人员提出了应当检查燃烧器具连接管、气瓶以及调压器等的安全状况的要求,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消除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防范燃爆事故发生。

  建立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办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出了及时向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上传气瓶充装记录等数据的要求。对气瓶检验机构提出了及时向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上传有关检验结果等数据的要求,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规范配送服务站点和配送车辆。《办法》明确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方便群众的原则,可以设置配送服务站点,负责配送服务站点的安全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承担配送安全责任的要求。

  加强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的充装、检验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能够更好地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业务监管责任,协同联动,增进合力,推动行业治理和社会共治,共同守护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气瓶安全。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玉荣介绍,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工信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烟台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我市汽车加氢站参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加氢站的审批、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我市关于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落实方案有关要求,主要围绕万华烟台工业园、蓬莱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裕龙石化产业园的氢源布局加氢站。今年布局6座加氢站,其中,黄渤海新区2座、福山区1座、莱阳市1座、芝罘区1座、牟平区1座,目前进展顺利。2024年计划在蓬莱区、裕龙岛各布局1座加氢站。

  根据《山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实施政策细则》的有关规定,对2022—2023年新建或改建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新建或改建综合能源补给站)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中,日加氢能力500至1000公斤(不含)的加氢站最高奖补600万元/座,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最高奖补1200万元/座。奖补资金由省、市财政按50%:50%比例分担,两级财政合计奖补金额不超过核定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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